近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管理办法》着力推动社保基金管理运营制度化规范化,从拓宽投资范围、提升投资广度等方面丰富社保基金配置工具箱,为基金保值增值创造条件;同时支持加大股权投资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保基金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社保基金会规划研究部主任赵军表示,《管理办法》新增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债期权等衍生品,允许社保基金使用相应工具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投资,丰富基金管理投资风险的工具,也为未来探索增加新的投资策略品种创造条件。
此外,《管理办法》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明确各类别全口径监管比例要求。对此,赵军表示,这一安排是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明确社保基金股票和股权投资比例上限分别为40%和30%,与基金长期资金性质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长期看,权益资产回报率最好,权益资产偏好是长期资金配置的重要原则之一。”赵军表示,上述规定将有利于社保基金继续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更好实现长期保值增值的投资目标,同时也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负责任投资机构的积极作用。
“近期,在中国证监会支持下,社保基金会正在抓紧推进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这将进一步打开投资空间,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资金,更好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社保基金会股权资产部主任王智斌表示,《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纳入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将进一步推动社保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股权基金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资本金支持,更好发挥长期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管理办法》还提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不高于投资金额的5%”。王智斌表示,管理费率的下调,既能有效引导股权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长期业绩回报,增强与投资人的利益一致性,也对提高基金整体回报起到积极作用。(新华财经)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