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快讯:天海防务:收到仲裁通知,佳船发展 刘楠申请仲裁请求无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2.86亿元

导读 天海防务1月1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通知。申请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楠申请仲裁请求无需向公司(被...

天海防务1月1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通知。申请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楠申请仲裁请求无需向公司(被申请人)支付补偿款86亿元。

申请人认为公司存在违反协议约定、公司自身债务问题影响大津重工正常经营、刘楠丧失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控制权及不可抗力等多种不可归责于申请人的原因,申请人认为虽然大津重工补偿测算期间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但申请人无需履行《购买资产协议》第六条、《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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