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08日快讯:最高法谈破产审判:个人可破产 可重整,更可再创业

导读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特别指出,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特别指出,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比如,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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