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3月13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巴西法院送达的Belcher Farmaceutica Ltda.(简称“Belcher”)向公司提起诉讼的请愿书、立案通知等相关材料。Belcher请求判令公司向Belcher支付收益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约67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1亿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公司拟向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递交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简称“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许可的申请,为此,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Belcher出具了“LETTER OF AUTHORIZATION”(简称“《授权函》”),授权Belcher代表公司与当地政府机构就新冠疫苗在巴西注册和商业化进行必要的协商洽谈,有效期6个月(除非公司提前撤销该授权)。除《授权函》外,公司与Belcher未曾签署过其他任何书面协议。但由于公司与Belcher合作的重要条件未能及时满足,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Belcher发送了“NOTICE OF REVOCATION OF LETTER OF AUTHORIZATION”(简称“《撤销授权函的通知》”),其中明确《撤销授权函的通知》于发出当日立即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冠疫苗尚未在巴西获得紧急使用许可,在巴西无任何销售行为,也未从巴西获得任何销售收入。
经对案件情况的梳理及初步分析,公司认为,公司已经撤销对Belcher的授权,且未曾与Belcher签署过其他任何书面协议,公司具有较强的抗辩立场,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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