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月4日公告,对宏达新材业绩承诺方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监管函。
经查,2019年9月,宏达新材以25亿元现金收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骥勤投资)持有的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观峰)95%股权和公司持有的上海观峰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宏达新材持有上海观峰100%股权。
根据宏达新材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的交易各方共同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上海观峰承诺2012020、2021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万元、1950万元、2300万元。如未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公司和骥勤投资将对宏达新材进行补偿。此外,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业绩承诺方应当对上海观峰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上海观峰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已累计支付的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另行给予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补偿以及减值测试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全部交易对价,即不超过25亿元,按照各自原持有上海观峰的股权比例承担。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方合计应补偿宏达新材25亿元,扣除0.9亿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业绩承诺方还应支付给宏达新材35亿元。其中,公司应向宏达新材补偿675万元,占宏达新材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5%、净资产的29%。截至目前,公司未按照公开披露的《股权收购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